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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子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南大街还迁安置二期(住宅)的公告

2024-09-02 观看2082 次

南大街还迁安置二期(住宅)已具备还迁安置条件,经研究近日开始对南大街指挥部二期(住宅)进行还迁安置。为充分保障还迁户利益,确保还迁安置工作的有序开展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还迁时间

南大街还迁安置二期(住宅)将于近日进行,具体时间以指挥部通知为准。

二、办公地点

昱旺家园5号楼一楼

三、说明与要求

1.还迁安置范围:一期待安置户、拆迁三期、拆迁四期和党校片区的拆迁户。

2.还迁户需按指挥部通知的时间和地点,核对还迁信息、熟悉还迁流程、了解还迁办法,积极主动配合还迁安置工作。

3.指挥部将提前两天通知还迁户选房,请还迁户做好充分选房准备。

4.选房当日,还迁户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、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》原件到还迁安置办公地点进行选房,无身份证的,应提交由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材料。如还迁户本人不能到场选房,需要委托亲属的,应提前到还迁安置办公地点办理委托书,并出具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。

5.还迁户应按指挥部通知的时间按时到场选房。如因本人原因导致当日延误没有选房的,顺延到次日的正常选房顺序后选房,次日后仍没有选房的,依次顺延。在选房截止日仍没不选房的,指挥部从其选房日算起,发放相关过渡费后,停发各项费用。

6.相关事宜由南大街二期(住宅)还迁安置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。

长子县人民政府
2024年9月2日